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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 吃泥巴的熊孩子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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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越暗,大家心里都很焦虑。在这种状况下,人的本能就是责怪,自然会去抱怨和怪罪那几个鼓动大家进山的人,气氛闹得不太好。不过,最终还是领队莽哥经验丰富,他按照林子里树木的受阳面确定的方向,快天黑的时候,他们在林子里看到了一些生活垃圾。当时一群人都高兴坏了,垃圾啊,能看到垃圾就说明很快就能找到人了。果不其然,又走了一个多小时,天黑之前,他们走到了一个镇上。进了镇子找人一问才知道,他们打一开始就走了和凤泉村截然相反的方向,那个地方铁矿多,指南针失灵是很正常的。

    在他们迷失在山林里,中途休息的时候,小白看到山里面有一颗桃树,树上结了不少毛桃。这些桃子个头都不大,但看上去是成熟的。当时有几个人激动了,就爬上树摘了几个毛桃下来。涌矿泉水洗洗一吃,又脆又甜,比街上水果摊上十几块钱一斤的桃子好吃不少。于是大家都上树摘桃子,树上的桃子全被他们摘光了。小白在这种事情上是不落人后的,摘了十多个,放在背包里,其中有一个算是这棵树上个头最大的。等他们回到镇子上的时候,就找个地方洗干净了吃。然后把最大的那个桃给豆豆,没想到,这个桃子里面居然有虫。

    等豆豆发现告诉小白的时候,桃子里那条白生生的肥虫已经被他咬断吃下去一半了。小白本身也是个打得粗的人,她跟她老公看到桃子里那条白色的虫子,拿来往垃圾桶里一扔,还笑着说,没事没事,自然环境下吃桃子长大的虫子那也是高蛋白。可是豆豆却说:“有小蚂蚁,爬到手上了。”他说着就一巴掌打在自己胳膊上,这时候小白菜发现,被她扔掉的那个桃子里除了白色的肉虫,还有很多小蚂蚁,红色的,非常小。那些蚂蚁爬到了豆豆手上,被他拍死了。

    原本,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。想想看,桃子那么甜,虫子也爱吃啊。可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,小白发现豆豆一直在挠自己的小手臂,抓过来一看才发现,他手臂上被蚂蚁爬过的地方,出现了很细小的一条条的红痕。小白连忙倒水给他清洗了一下,又用涂蚊虫叮咬的软膏给他擦伤,让他不准挠。当天晚上,她们住在镇上的小旅馆里。因为蚊子多,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是把窗户关上的。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,小白开窗户,却发现窗台上有很多那种红色的小蚂蚁在爬。因为很小,不留神根本就不会注意到。等她注意到之后才发现,地板上,窗户上,都有很多这样的小蚂蚁。她当时头皮就麻了,喊她老公。小白的老公也是个很无聊的人,看到蚂蚁之后,他直接摸出打火机去烧。但蚂蚁这么多,他也烧不完。在他们离开旅馆之前,小白反复检查,确定自己随行的物品、衣物、背包上面,都没有沾上这些蚂蚁,这才上车走了。等他们从归兰回来之后,发现豆豆被蚂蚁爬过的手不但红肿不消,而且皮肤还开始溃烂。去医院,医生开了一种叫做蛇毒清还是什么的药片,让磨成粉,敷在皮肤溃烂的地方,这样过了一周才好转。

    “你这么讲我就想起这事儿,豆豆吃泥巴,是从我们旅游回来之后才发生的。别的都好说,但那天起来开窗户,看到窗台上好多细小的红蚂蚁,我差点吓死了。不是有这种说法吗?些动物或者昆虫会分泌一些人闻不到的气味或者是液体,你一弄死它,同类就会顺着它留下的气味和液体找到你报仇什么的……你说这会不会……”

    我听了也愣了半晌,然后才道:“你狂蟒之灾看多了吧?一只蚂蚁没长翅膀,不可能大老远追你追到这。再说了,如果豆豆拉出来的是蚂蚁或者肉虫我都不讲了,他拉的是蛔虫,你可别冤枉了人家蚂蚁,蚂蚁跟蛔虫又不是一家。”

    “那他吃泥巴呢?怎么会平白无故啃泥,还半夜跑出家门。”小白问。

    我说:“蚂蚁又不吃泥巴,你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我话虽然是这么讲,但也忍不住想,这豆豆吃泥巴,跟他拍死那些蚂蚁,是不是能扯上什么关系?

    第二天下午,小白打电话跟我说,豆豆情况稳定,已经出院。微量元素检查报告也出来了,说孩子有点缺锌,吃泥巴可能是因为缺锌导致的。如此想来,孩子缺锌,味觉上会出现一些异常,所以本能地吃泥。泥土中有虫卵,所以孩子吃了泥过后闹蛔虫,上吐下泻。可是小白却很坚定地认为,那天在花园里看到豆豆啃泥的时候,那眼神绝对不是她儿子平时的眼神,感觉就像被什么东西附体了一样。不过,在戴上欧婆婆给我那个香囊之后,豆豆就没有再出现任何异常的表现。

    “所以,你这宝贝玩意,就先给我儿子戴个一两年再还你吧!”

    小白在电话里这么说,我忽然想起她高一的时候看上我一件衣服,说先借来穿个一两年还我,现在十年都快过去了,那衣服我可没再见过。做人不能这么无耻的,我横竖都要让她请我吃顿好的,不然对不起欧婆婆。我跟小白商量了一下这个问题,她说:“好啊,你来东山,我请你吃烤鱼。”

    烤……我一听这,顿时就萎了。我大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,蒸煮煎炸炒,难道就不能换点别的?

    这个星期天上午,朱弟弟打电话给我,说:“出来?”

    我说:“全国都解放了,还要出哪里去?烧烤啊?免了,我现在最讨厌的东西就是烧烤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不是,看电影。”

    我愣了愣,直怀疑我耳朵出了毛病,这货还真开窍了啊?

    我问:“去哪里看?”

    他好像还挺兴奋,说:“大剧院,看《哥斯拉》。”

    此后一个星期,只要是跟朱弟弟出门,就是看电影。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心想,还好暑期将至,电影还比较多,也够看个十几天,不知道看完电影之后,下一步他又打算怎么办了。感觉这条路,有点……难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最初写这个故事,只是为了好玩,打发一下时间,没想过写长。我肚子里的货已经放完了,怪念头都木有了,再写下去只能纯粹地扯蛋,所以选择在这里完结。托大家的福,我第一次有一篇文收藏能上千数,一想到回头开新坑又要从0开始攒数据,还真有点儿舍不得撒手。不过,凡事留点遗憾,生活才有盼头~稍微晚一点,我写个朱弟弟跟刘欣杨的灵异番外。纯粹为凑字数,因为我最后一期榜单任务还差2000字,TAT,大家慎入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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